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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桃教產理事長 吳明玉
📢經桃教產當面陳情、正式發文後,教育局終於將保障教師非上班時間休息權益的公文,轉知全市各校!
🧑🏫前情提要|2026-09-10【教師權益被蓋牌?】教育部要求保障教師休息權 桃園竟只做「內部簽辦」?桃教產:公文不轉知,教師權益如何落實?https://www.teu.org.tw/news_detail.php?news_id=1408
教育部早在115年6月17日即發文,要求地方政府督導學校建立合理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保障教師非上班時間休息權益;然而,桃園市教育局當時僅止於「內部簽辦」,並未轉知各校。
本會接獲會員反映後持續追蹤,並於9月9日由理事長吳明玉、副理事長柯至軒前往教育局當面陳情,9月10日再正式發文建請教育局轉知各校。
📢【9月29日,教育局終於正式發文各校!】
經本會持續追蹤、當面陳情及正式發文後,教育局於9月29日以桃教高字第1150089643號函,正式轉知全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及特教學校。
函文明確提醒各校:
➡️ 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事項外,儘量利用上班時間進行教學業務處理與親師溝通。
➡️明定適當聯繫時段及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兼顧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健康權,促進教師工作與生活平衡。
桃教產肯定教育局願意回應工會訴求,將教育部政策正式轉知各校。
雖然教育部6月17日的公文,直到9月29日才真正走進桃園各校,但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至少,這份保障教師休息權益的重要政策,終於不再只停留在教育局的「內部簽辦」。
🔶【教育局沒附教育部原函?沒關係,桃教產再次幫大家附上!】
本會也注意到,教育局這次雖然正式發文各校,卻未將教育部6月17日原函一併列為附件。
既然要讓第一線教師完整了解教育部政策意旨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本篇電子報一次附上三份公文,讓會員老師完整掌握:
🔷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9月29日轉知各校公文桃教高字第1150089643號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_JfYdWeArIr2yVGzkBhocM0x05tYNQOH/view?usp=sharing
🔷二|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115年9月10日致教育局公文桃市教工字第1150000077號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enjP8Pnua4ddgb3J0x0H9WnkyDpXNdN-/view?usp=sharing
🔷 三|教育部115年6月17日原函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796號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IkXyfoPZhf8jncCjPwGV3TywL0BsWfJ/view?usp=sharing
⭕【公文送進學校,只是第一步】
教師需要的,不只是一紙公文,而是下班之後,真正能夠休息的權利。
接下來真正重要的是,各校能否依據教育部及教育局函示,建立合理的行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讓教師在非上班時間真正享有合理的休息空間,而不是一通電話、一則訊息、一個群組通知,就讓教師永遠處於「隨時待命」的狀態。
為協助各校將政策進一步落實,桃教產將研擬教師非上班時間行政聯繫、親師溝通及緊急事件處理機制參考草案,供各校提送校務會議討論時參考,讓政策落實有更具體的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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